第十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
第十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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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

第十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立足于两岸角度,以“融合发展 携手未来”为主题创作有思想、有情怀、有特色的网络视听作品,旨在挖掘两岸同胞血肉联系中的乡情亲情、风土人情、追梦故事、文化故事,助力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内容创作者互相交流学习,传承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用影像讲好中华民族新时代故事。

2025年举办的第十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作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台湾有关机构等共同主办的海峡影视季的一项重要活动,由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联合有关单位承办,厦门文广影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

展开
类型
海峡视听季
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
海峡两岸青年
当前档期

2025年2月~2025年6月

已举办届数

10

时间线

  • 征片开始
    2025年2月28日
  • 电影节开始举办
    2025年2月28日
  • 第十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作品征集截止日期
    2025年5月10日
  • 入围公布
    2025年5月22日
  • 电影节结束
    202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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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官网

https://mp.weixin.qq.com/s/ephfr_bIs7HGfhAsP_MC7w

主办方总监

宋婷

举办地址

https://mp.weixin.qq.com/s/ephfr_bIs7HGfhAsP_MC7w

征集单元
原创网络微电影

一、作品要求: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中国当代优秀青年敢闯敢拼、继承发扬民族精神的思想理念和处世之道,传播新时代正能量;2.注重展现青年人日常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表现海峡两岸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3.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良好的艺术表达手法,优秀的观赏体验;4.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5.应为2024-2025年度创作,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二、其他要求: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对因著作权以及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创作版权归主创团队所有,主办方享有展播权;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5.主办方有权对创作作品内容及画面进行审核,如有不恰当内容及画面需配合主办方进行调整,方可继续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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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短剧(每集15分钟内,需报3集剧集)

一、作品要求: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中国当代优秀青年敢闯敢拼、继承发扬民族精神的思想理念和处世之道,传播新时代正能量;2.注重展现青年人日常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表现海峡两岸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3.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良好的艺术表达手法,优秀的观赏体验;4.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5.应为2024-2025年度创作,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二、其他要求: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对因著作权以及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创作版权归主创团队所有,主办方享有展播权;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5.主办方有权对创作作品内容及画面进行审核,如有不恰当内容及画面需配合主办方进行调整,方可继续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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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纪录片(含网络微纪录片)

一、作品要求: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中国当代优秀青年敢闯敢拼、继承发扬民族精神的思想理念和处世之道,传播新时代正能量;2.注重展现青年人日常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表现海峡两岸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3.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良好的艺术表达手法,优秀的观赏体验;4.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5.应为2024-2025年度创作,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二、其他要求: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对因著作权以及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创作版权归主创团队所有,主办方享有展播权;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5.主办方有权对创作作品内容及画面进行审核,如有不恰当内容及画面需配合主办方进行调整,方可继续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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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动画片

一、作品要求: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中国当代优秀青年敢闯敢拼、继承发扬民族精神的思想理念和处世之道,传播新时代正能量;2.注重展现青年人日常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表现海峡两岸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3.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良好的艺术表达手法,优秀的观赏体验;4.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5.应为2024-2025年度创作,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二、其他要求: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对因著作权以及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创作版权归主创团队所有,主办方享有展播权;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5.主办方有权对创作作品内容及画面进行审核,如有不恰当内容及画面需配合主办方进行调整,方可继续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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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

一、作品要求: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中国当代优秀青年敢闯敢拼、继承发扬民族精神的思想理念和处世之道,传播新时代正能量;2.注重展现青年人日常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表现海峡两岸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3.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良好的艺术表达手法,优秀的观赏体验;4.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5.应为2024-2025年度创作,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二、其他要求: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对因著作权以及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创作版权归主创团队所有,主办方享有展播权;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5.主办方有权对创作作品内容及画面进行审核,如有不恰当内容及画面需配合主办方进行调整,方可继续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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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影

一、作品要求: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中国当代优秀青年敢闯敢拼、继承发扬民族精神的思想理念和处世之道,传播新时代正能量;2.注重展现青年人日常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表现海峡两岸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3.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良好的艺术表达手法,优秀的观赏体验;4.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5.应为2024-2025年度创作,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二、其他要求: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对因著作权以及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创作版权归主创团队所有,主办方享有展播权;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5.主办方有权对创作作品内容及画面进行审核,如有不恰当内容及画面需配合主办方进行调整,方可继续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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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GC视听作品

一、作品要求: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中国当代优秀青年敢闯敢拼、继承发扬民族精神的思想理念和处世之道,传播新时代正能量;2.注重展现青年人日常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表现海峡两岸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3.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良好的艺术表达手法,优秀的观赏体验;4.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5.应为2024-2025年度创作,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6.AIGC视听作品要求:需在叙事手法、影像美学、视觉特效、声音创作等任意或多重方面合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二、其他要求: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对因著作权以及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创作版权归主创团队所有,主办方享有展播权;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5.主办方有权对创作作品内容及画面进行审核,如有不恰当内容及画面需配合主办方进行调整,方可继续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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